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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对象: (一)科技型初创企业; (二)各类平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机构设立的在椒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成果转移机构或服务机构;国家授权检测机构设立的检测中心或办事处;科技型企业研发中心; (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四)各类科技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科技部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要求,对入驻企业、平台从事的领域规定如下: (一)我区支柱产业(医药化工、光电子、缝制设备、汽摩配件、智能家电)及其他块状集聚经济行业等; (二)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5.资源与环境保护技术; 6.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7.高技术服务业;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9.其他新兴产业。 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申请入驻科创园: (一)在椒江区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 (二)孵化项目必须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成熟,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三)注册资本一般不超过500万元;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具体事项一事一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