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入驻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区新兴主导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孵化企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椒科创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椒科创发〔201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孵化企业、平台、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孵化企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2015年度椒江区孵化企业、平台、中介服务机构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申报资格
参加考核的对象是已入驻区科技创业园一年以上的孵化企业或科技平台、中介服务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见《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孵化企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椒江区科技创业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顺序装订,一式2份。电子格式文档发邮箱: jjfhq2011@163.com。
四、申报受理
1.由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
2.受理地址:市府大道东段201号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423室,联系电话:88226057(林珂)。
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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